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近期发出通知,部署在全国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通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公民的旅游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公民的文明素质与快速发展的旅游业还不相适应,与中国国际地位不相称。一些公民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损害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关注和批评,群众反应强烈。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既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中国软实力,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
按照中央文明委统一安排,“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由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事、公安、商务、建设、铁道、民航、交通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从今年8月中旬启动,持续2年,到2008年奥运会前要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已制定《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强调该项活动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注重养成,征集发布“中国公民旅游十大不文明行为”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十大建议”,开展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大讨论,拟订《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组织“文明出行”大讨论,开展文明旅游形象大使、文明导游、文明旅行社评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旅游实践活动,培育文明公民、文明游客,引导人们以实际行动树立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加强公民文明旅游综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包括出境行前培训、行中督促、行后总结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
各级旅游部门要建立公民旅游文明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对旅行社履行教育游客职责实施有效管理和考核。
各旅行社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切实承担起教育引导广大游客的职责。建立导游和领队全程文明教育责任制。对未能有效履行教育游客职责、屡屡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和旅行社要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将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工作纳入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管理。经过长期努力,集中纠正我国公民旅游中的各种不文明行为,使我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显著提高。
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情况,特别是《指南》和《公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暗访检查。2008年底,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将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果,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表彰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推动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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