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游人员为什么要参加导游年度审核?
答、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度审核。
二、导游年审培训与导游年度审核的关系是什么?
答: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全市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由市旅游委统一部署。导游人员年度审核由培训考试和考核验证两部分组成。导游人员先需参加2008年的导游年审培训,后到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分会办理考核验证,这样才能完成2008年度的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全过程。
三、 什么样的导游需参加2008年度的导游年审培训?
答:2008年新获得导游证(IC卡)的本市导游,不必参加本年度的导游年审培训。此外,凡于2007年12月31日前持有导游证(IC卡)的本市导游人员均须参加2008年度本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
四、2008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的形式是什么?
答:2008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采用自学教材与适当辅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还将对部分骨干导游实施现场救护的师资培训,以培养本市旅游行业的救护骨干队伍和培训师资。
五、导游年审培训的手续怎样办理?
答、本市导游人员可在上海旅游网(www.shanghaitour.net)、上海旅游政务网(http://lyw.sh.gov.cn)上阅读“关于开展2008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在明确具体要求的基础上携带相关资料至各报名点办理年审培训相关手续,并领取培训资料。
六、上海市的导游年审培训报名点有哪些?
答:由旅行社和导游服务机构集体办理本单位导游人员的年审培训报名手续,同时领取培训资料,报名地点为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
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国际旅行社经批准后,可办理所辖区域和单位的导游年审培训报名手续。批准的报名点于3月1日前在“上海旅游网”和“上海旅游政务网”上公布。
七、 导游人员是否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年审?
答:依据市旅游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本市导游人员必须由旅行社进行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 现场救护师资培训班的要求有哪些?
为培养本市旅游行业的救护骨干队伍和培训师资,上海市旅游委结合2008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实施现场救护的师资培训。现场救护师资培训班的推荐人员名额分配见“现场救护师资培训班名额分配表”(“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的实施意见”附表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选派责任性强的优秀导游人员参加培训(有一定培训经验者尤佳)。培训结束后,成绩合格者将获得上海市红十字会颁发的证书,成绩合格名单将在“上海旅游网”和“上海旅游政务网”上公布。
九、 “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的办理与遗失补办?
答:上海市导游人员需持有个人的“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首次参加年审培训且尚未办理“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的导游及遗失“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的导游,须到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报名并办理制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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