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旅游局于2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发展红色旅游工作会议》。财政部、民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文化部、民航总局、国家文物局、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国家开发银行的负责同志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党委宣传部、旅游局(委)的负责同志共140名左右参加了会议。
历时两天的全国发展红色旅游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指示,研究讨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和中办、国办印发的《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工作措施。国家发改委李盛霖副主任就如何推进发展全国红色旅游作了全面部署,中宣部胡振民副部长和国家旅游局张希钦副局长就如何抓好相关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河北、江西、四川三省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一致表示,通过此次会议,对发展红色旅游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任务进一步明确,重点进一步突出,信心进一步增强。
会议指出,中央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大致方针已经明确,关键是推进落实。会议要求:
1、会后各地各部门要将这次会议的精神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汇报,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拿出贯彻落实的意见。
2、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示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尤其是要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讲话以及李长春同志关于红色旅游的重要指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发展红色旅游的自觉性。
3、进一步完善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的机制。全国红色旅游协调小组将于近期开会,明确工作重点以及近期要协调的事项,各地也要落实好相关的责任。
上海发改委叶明忠副主任、宣传部朱匡宇副部长、市旅游委朱承蓉助理巡视员参加了会议。根据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各地都要尽快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部署”的要求,上海在前一阶段研究红色旅游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近期拟落实以下四项工作:
一、抓紧完善上海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
市委、市政府已明确同意建立上海市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拟请殷一璀副书记任组长,王仲伟部长、唐登杰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文广影视局、市交通局、市教委、市文管委、卢湾区、青浦区、虹口区、徐汇区、长宁区、民航华东管理局、上海铁路局等18家机构组成,协调小组的经常性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薛沛建同志牵头。
上海市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由姚明宝同志任主任,道书明同志任副主任。
上海市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一指导和协调本市红色旅游工作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拟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解决编制5名。
二、按时完成重点景区建设方案的编报
上海发改委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将按照项目的不同类型,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报请上海市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后,形成统一建设方案按时上报。
三、尽快制定《上海贯彻〈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在宣传部和市旅游委草拟的上海开展红色旅游方案初稿的基础上,将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尽快制定《上海贯彻〈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并建议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发,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相关方面齐抓共上的一项重要工程,以扩大社会影响,把上海红色旅游品牌叫响。
四、适时举行上海红色旅游启动仪式及推进相关工作
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上海红色旅游启动仪式拟定在3月份举行。启动仪式方案及全年红色旅游工作安排将商相关部门后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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