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星评(2005)12号
关于批准上海桃城度假村为 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
上海市南汇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根据上海桃城度假村的申请和你委的推荐,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 14308—2003),已组织检查员对该度假村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该度假村已基本达到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标准。 经研究,批准上海桃城度假村为三星级旅游饭店。 特此批复。
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二○○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