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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星评(2005)12号

关于批准上海桃城度假村为
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

 

上海市南汇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根据上海桃城度假村的申请和你委的推荐,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 14308—2003),已组织检查员对该度假村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该度假村已基本达到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标准。

    经研究,批准上海桃城度假村为三星级旅游饭店。

    特此批复。

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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