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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举办“2008上海旅游纪念品暨礼品工艺品家居用品展览会”的批复
沪旅〔2008〕24号
上海吉庆旅游经济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举办2008上海旅游纪念品暨礼品工艺品家居用品展览会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中心举办2008上海旅游纪念品暨礼品工艺品家居用品展览会,并由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作为支持单位。
2008上海旅游纪念品暨礼品工艺品家具用品展览会涉事面广,望你中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相关单位,确保该展览会顺利举办。
此复。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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