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旅〔2008〕76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有关旅游院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