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2008年5月18日公告精神,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宾馆、景区、景点等悬挂国旗的单位应按规定下半旗致哀。
二、本市各旅游企业应通知包括游客在内的所有人员于5月19日14时28分向遇难者默哀3分钟。
三、本市各旅游企业在全国哀悼日期间(5月19日0时至5月21日24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包括音乐播放、各类演出、游乐项目等)。
四、本市各旅行社在全国哀悼日期间按计划组团出游的,应暂停组织游客参加任何娱乐活动。
五、在全国哀悼日期间,各旅游企业可在适当地点设立爱心捐款箱方便广大游客捐款,所募款项可按市旅游行业协会指定方式上交。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